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调研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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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调研报告(5篇)

时间:2024-09-05 12:50:0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篇一: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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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信访工作调研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信访局关于在全国信访系统开展以“贯彻十八大?开创新局面”为主题的大调研部署,**部信访部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部属高校开展信访工作调研,了解部属高校信访基本情况,总结工作亮点,查找工作不足,积极探索提高部属高校运用底线思维和法治思维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推进部属高校信访工作提出思路与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属高校信访基本情况

  (一)我部直属高校基本情况

  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共有113所,其中**部直属高校7所,分别是**航空航天大学、**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南京理工大学(以下分别简称北航、北理工、哈工大、哈工程、西北工大、南航和南理工),均是历史悠久,以理工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此次调研实地走访了哈工大、哈工程、南航和南理工,与高校分管信访维稳工作的校领导及信访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北航、北理工两所高校信访负责同志意见建议,对7所高校进行了问卷调查,并调阅了相关书面材料。

  (二)部属高校信访渠道情况

篇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加大信访积案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加大信访积案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背景与目的近年来,我国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大量信访积案不仅给政府治理带来压力,也对社会和谐稳定构成了威胁。为了深入了解信访积案的状况以及解决途径,本次调研旨在探讨如何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实现。

  二、调研方法

  1.信息搜集与研究:通过查阅相关政策文件、统计数据等获得信访积案的背景情况;通过对比分析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信访积案,探讨其特点与解决办法。

  2.调查问卷与访谈:采取问卷调查和访谈的形式,向信访部门、社区居民、群众代表等多方面收集信息,了解民众对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期望和建议。

  三、现状分析

  1.信访积案背景:信访积案是指未能及时化解的信访问题,主要集中在土地纠纷、城市拆迁、劳动争议等方面。

  2.影响因素分析:信访积案形成的原因复杂,其中包括政府工作不到位、信息不畅、解决渠道繁琐等。

  3.现有工作成效:各级政府积极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整体上还存在诸多挑战,例如化解周期长、解决方案被动反应等。

  四、问题与建议

  1.问题: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工作机制不完善、高效解决渠道不畅通等。

  2.建议:

  a.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访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跨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问题能够得以及时解决。

  b.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全国统一的信访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提高办案效率。

  c.增加调解力度:加大推动调解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通过调解化解矛盾,降低解决成本。

  d.加强法律保障:加大立法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信访积案化解提供法律保障。

  e.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教育等方式,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降低信访积案的发生。

  五、结论与展望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了解到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性。为了解决信访积案问题,需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增加调解力度,并加强法律保障和宣传引导。未来,我们建议政府进一步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积极推进改革创新,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六、解决信访积案问题的重要性

  信访积案的存在对于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影响。首先,大量的信访积案给政府治理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占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往往需要长时间才能解决,导致政府资源被消耗殆尽,无法有效投入到其他重要工作上。其次,信访积案的长时间滞留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增加,甚至可能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再者,信访积案的存在

  也对信访者本人产生了负面影响,他们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解决,可能会感到无力和失望,甚至影响到他们的生活和工作。

  因此,解决信访积案问题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至关重要。一方面,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能够缓解政府压力,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另一方面,及时解决信访积案,能够减少社会矛盾的积累,预防潜在的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此外,解决信访积案还能够有效保护信访者的合法权益,增强他们对政府的满意度,提高社会的认可度和公信力。

  七、解决信访积案问题的对策与措施

  1.完善工作机制:在解决信访积案问题的过程中,需要建立跨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与联动协作。各级政府需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统筹解决信访积案问题。同时,要建立健全工作流程,明确办案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2.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全国统一的信访信息平台,实现信息的互通共享,提高信访积案的办理效率。各级政府应该积极推广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手段,搭建信息平台,实现信息的快速共享与查询。此外,应加强信访数据的统计分析,深入挖掘问题的根源,为解决信访积案问题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3.增加调解力度:调解是解决信访积案问题的有效方式之一。政府应加大调解力度,培养专业的调解队伍,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同时,应注重调解案例的总结和公示,为信访者提供成功案例的借鉴,增强调解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4.加强法律保障:信访积案问题的解决也必须依法进行。政府应加大立法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信访积案的法治

  化处理,提高信访积案的解决效果。此外,政府部门应加强与司法机关、律师等方面的合作,为信访者提供法律援助与保障。

  5.加强宣传引导:政府应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宣传与引导,提高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建立起通畅的信息渠道,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及时向公众公布信访积案的解决进展情况,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与参与意识。

  八、展望

  未来,我们应进一步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重视信访积案问题的解决与预防工作。政府应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增加调解力度等方面下功夫,以便更好地化解信访积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实现。同时,也需要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多方合力,形成共同解决信访积案问题的良好局面。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我们相信信访积案问题会得到有效的解决,社会和谐稳定必将得到有效保障和提升。

篇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调研报告

  

  人大信访办年度信访情况的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

  20年,在市人大常委会信访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市、县(市)区人大信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两办印发的《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畅通信访渠道,着力化解信访积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向好。

  一、基本情况

  截止11月底,市、县(市)区人大信访部门共受理群众信访事项971件次,同比下降114%;其中来信225件,同比下降102%;来访332批,803人次,同比下降233%;其中省人大转交办41件,同比下降292%;5人以上集体访13批,235人次,同比下降235%。

  按期报结率为100%。其中解决或部分解决信访问题14件,占报结总量的211%;无法处理8件,占报结总量的13%;反映情况不实或无理诉求20件,占报结总量的348%;维持11件,占报结总量的177%;正在办理中7件,占报结总量的134%。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一是涉法涉诉类信访有631件次,占信访总量的65%。其中涉及法院方面占此类信访量的683%,主要反映对判决、再审结果不服,执行不到位等;涉及公安方面占此类信访量304%,主要反映不依法立案侦查,以及执法问题;涉及检察院方面占此类信访量13%,主要反映对案件的抗诉问题。在涉法涉诉类1信访案件中,如民事纠纷、协议合同纠纷、工程承包款结算等问题,原本应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信访人却希望通过信访途径来解决,认为这样既可以减少诉讼费用,也能缩短解决时间。有的已经通过司法终结的,因不服判决或仲裁也向信访部门反映。

  二是依法行政类信访有105件次,占信访总量的109%。其中突出的有:反映城乡建设中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房地产管理问题占此类案件的631%,较往年有上升趋势;反映环境保护、社会保障问题占164%。

  三是检举类信访有54件次,占信访总量的56%。此类信访中96%涉及村干部不廉洁、村务不公开、司法干部及地方官员违规违纪等。

  四是个人要求或其他类型信访有179件次,占信访总量的185%。主要是诉求不清,重复访,缠访缠诉类信访。今年报结和留存的案件中反映不实或无理的占总数357%,同比上升625%。

  三、信访呈现的特点

  (一)总体平稳,仍处高位运行。一是随着诉访分离、依法逐级走访、联合接访以及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的健全,今年以来,群众到市、县(市)区两级人大信访部门信访量都有所下降,滞留接待场所、缠访闹访现象有所好转。二是信访地域总体平衡。从统计数据看,除了巢湖市今年信访量达到56件,其他县区的信访量总体上在20至30件左右的跨度间,2总体分布均衡。三是总量仍高位运行。就全市整体形势而言,我市信访虽有下降趋势,但信访总量高位运行,信访总量约占全省四分之一,进京非访量占全省接近一半。

  (二)问题突出,处理难度加大。

  1、执行类案件问题突出。通过对全市信访问题的分析,涉法涉诉案件同比下降123%,但仍占较大比例,且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执行类案件,约占此类信访量的616%。其中申请执行人由于自身的条件限制无法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导致执行中止的占执行类信访量的874%。例如信访人曙东物资王晓玲,2022年初起数次来人大上访,反映安徽金鹰公司拖欠材料款问题,由市蜀山区法院于2022年判决,案件经执行已近七年,市人大信访办在2年内实地督办3次,但至今仍未执行完毕。

  2、行政类案件呈上升趋势。由于涉诉信访分流、向纵深推进的影响,行政类信访案件同比上升129%,其中劳资纠纷、征地拆迁、工程欠款、城乡建设类信访同比上升145%。这类信访只要工作到位、力度大些,量就减少些;稍一放松,就可能反弹上升。

  3、政策性信访解决难度加大。政策性信访件不容易办理的主要原因,是政策的制定、施行并非一人一时一地能够决定或负责的事情。政策性信访件的大量产生,反映了某项政策在适应时代、适应社会要求方面的迟滞性、偏移性以及现实生活、市场运转状态对政策的新要求。今年以来,此类信访明显增多,信访人诉求解决难度加大,主要集中在:仲裁方面,今年有43件对仲裁裁决不服来市人大上访,反映多在裁决一经作出就生效,而当事人一方不服也无法通过其他诉讼途径进行申诉;规范性文件方面,今年有2批来访、2件信函的信访人来市人大反映政府令〔2022〕136号《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办法》,《市道路安全条例》实施过程相关问题。

  (三)信访秩序可控,但无序上访时有发生。

  1、群众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有增无减。部分上访群众情绪激烈、行为出格,甚至围堵接访中心大门、哭闹滞留,或是扬言采取极端行为。经统计,今年,来市人大信访办缠访的有23批、33人次,同比上升25%,影响了正常机关办公秩序,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

  2、是群众择机信访现象严重。部分上访群众往往选择在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敏感时期,搞突击上访,以扩大社会影响。每逢重大节日或敏感时期,总有一些信访老户择机上访、旧话重提,以博取平时难以正常获取的利益。省市人代会期间,群众来访量多平时2个月的来访量。

  四、信访原因简析

  1、社会发展导致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一是信访是稳定情况的“情雨表”。多发的信访虽然暴露出很多不稳定因素,但也充分证明了发展的持续与高效。二是我国民主法治的必然要求。法规定,“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受人大监督。虽然现在正在进行司法体制,但群众到人大反映涉法涉诉事项也是避免不了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信访确实是民4怨的释放通道、民情的表达渠道、民意的重要反映机制,有畅通的反映渠道和及时有效的救济途径,这也是民主法治的应有之意。

  2、群众权益意识增强。随着以民为本理念的强化,法治环境的营造加上信息的开放,群众思想活跃,人们权益意识增强,积极争取应得利益,甚至包括不该得利益,使得“利益访”现象成为信访的常态。

  3、群众主观意识上有偏差。在大信访环境等因素影响下,部分信访群众的信访观念陷入误区。信“访”不信“法”现象严重,信“上”不信“下”现象突出,多少年来官情结在群众心目中始终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思想作怪,“信访谋利”,以及极少数群众总是以现在的标准去衡量昨天,从而产生不合理要求想法。

  五、下一步建议

  从反映问题上看,大多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还需加大力气解决,信访责任仍然艰巨。市、县(市)区人大信访部门将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扎实做好信访工作。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精神,正确把握改革的要求,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更好地维护权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畅通信访渠道,加大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疏解社会情绪,及时反映法规、规范性文件实施和执行过程中的民情民意。三是高度关注执行类问题。针对这类问题相对集中、诉求合理5的特点,市人大办将把其作为案件受理督办的重点,一方面,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合法、合理、合情地维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排查活动,加大对这类案件的督办力度,同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按照《监督法》的相关规定,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集中的问题”,定期向常委会领导小组和会议报告,为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提供参考,推进此类案件的关注和解决。

篇四: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调研报告

  

  信访积案攻坚化解调研报告

  信访积案是指因为群众提出的信访问题无法得到及时解决,但又没有得到彻底处理,一直悬而未决的案件。信访积案的存在给社会治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也对政府形象和信任关系造成了负面影响。为了化解信访积案,提高政府效能和公信力,我进行了调研。

  在调研中,我发现信访积案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案件处理速度慢。由于案件量大、工作人员有限,政府部门可能无法及时处理所有信访案件,导致案件积压。

  其次,缺乏有效沟通。政府部门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渠道不畅,导致问题无法及时传达和解决,进而加剧了信访积案的发生。

  第三,责任划分不明确。在一些情况下,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责任划分不明确,造成案件处理流程混乱和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为了化解信访积案,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加强组织管理能力。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其次,健全信访处理机制。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处理机制,明确责任划分,提供有效的沟通渠道,确保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第三,加强培训和能力建设。政府工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对信访工作的理解,从而更好地应对信访积案。

  第四,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政府部门可以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如建立信访平台、使用大数据分析,提高信访案件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最后,加强宣传和舆情引导。政府应当加强对信访工作的宣传,向公众解释政府的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果,提升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认同。

  综上所述,信访积案是一个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通过加强组织管理、健全处理机制、提高能力建设、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和加强宣传引导,我们可以有效化解信访积案,提高政府效能和公信力,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的进步和发展。

篇五: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调研报告

  

  信访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信访工作调研报告(一)

  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经济的发展,好多长期积累的矛盾和现实的矛盾暴露出来,使得信访工作任务越来越大,难度也越来越大。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信号的作用,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现状与特点

  从总体上讲,XX区信访工作形势是好的。多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各级领导班子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工作到位、基层工作到位、信访部门工作到位;各级领导干部亲自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过问、处理重要信访问题,认真听取、采纳群众信访中的意见和建议。一个全党重视、上下关心信访工作的局面正在形成。但是,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信访问题的成因日趋复杂。

  从信访渠道反映出的问题看,新时期信访者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和改革的深度、开放的广度、经济发展的速度、群众承受能力的程度息息相关。其反映的内容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各阶层,因而处理起来难度也就越大。

  (二)集体访占据了主体地位。

  近年来,到党政机关进行集体访的频率高、规模大、人数多,占据了信访活动的主体地位,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信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对集中。

  涉及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环境保护、涉法涉诉、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增多,群众反映强烈。

  (四)行为激烈的异常信访和突发事件时有发生。

  一些群众抱着不闹不解决、大闹大解决以及要想有出路,必须上马路的思想,动辄结队伍、上公路、打横幅、拦车辆、滞留哄闹接待场所;还有一些人有意选两会或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集体上访,向政府施加压力。

  (五)进市赴京上访抬头。

  有的认为机关越大头儿越大,解决问题越快,于是千方百计越级上访,制造不良影响。

  二、问题与原因

  可以预见,随着改革的深化,各种利益格局进一步调整,群众信访量增多的趋势不大可能在短时期内发生根本性的改变;由于大气候的影响,一些潜在的社会不安定因素也不大可能在短期内得到彻底消除。为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稳定中的作用,必须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工作中的问题和原因。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个别地方的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在全党工作大局中的地位认识不到位,摆不正改革、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关系,群众观念不强,对信访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和深入的研究,不出事盲目乐观,高枕无忧,一旦出现问题,则束手无策,怨天忧人,甚至往外一推了之。还有一些乡镇的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政策观念差,不能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依然按计划经济、行政命令的老一套决策、指挥工作,人为地造成一些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

  (二)解决问题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些同志解决问题怕得罪人,不敢碰硬,使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欠拖不决;一些同志形式主义严重,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回避、推

  诿的态度,激起众怒。

  (三)信访渠道有待进一步疏通。

  部分乡镇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信访渠道不够畅通的现象。比如,信访专兼职人员变换频繁,组织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信息反馈不及时,政治嗅觉不敏感等等,往往上访人集结进区或去市之后才仓促应对,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三、建议与对策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发扬民主、体察民情、接受监督、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反映社情民意的寒暑表、减压器。在新的形势下,必须以创新的精神做好这项工作。

  (一)增强创新意识,确立信访工作的新思路。

  区委七届十次全体会议确立了建设赣西先进工业区的奋斗目标,为做好信访工作指明了方向。要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深刻认识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要性,正确认识改革发展所带来的一些社会矛盾的必然性以及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的紧迫性,从而更加自觉地从全区工作的大局出发,坚持把发展经济作为解决各种矛盾的根本措施,把实现好、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信访工作的根本目的,切实增强政治观念、全局观念、整体观念和责任观念,彻底扭转信访工作,兵来将挡,水来土屯的消极被动局面,主动改进工作,克服畏难消极情绪,将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心竭力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健全工作机制,探索超前化解矛盾的新方法。

  全区信访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必须不断加固信访工作的基础。一是要坚持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负全责,其他领导按分管

  工作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各负其责,逐步建立起完善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通过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真正建立起对信访工作整体重视,层层重视的稳定长效领导机制;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规范化运行机制;加强宏观指导,明确目标要求,定期检查考核的科学管理机制;坚持各项领导制度,严格实行工作通报和加强责任追究的监督制约机制。二是要健全基层信访工作网络,做到层层有信访工作组织、有接待场所、有专兼职人员、有工作标准和制度,达到个人访不出乡(镇、街)、集体访不出区,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发生地,把矛盾化解在本区不越级。三是要建立灵敏、准确、快速的信访排查调处制度,强化信访预测、预警、预控能力,千方百计防止和避免个访问题群体化,简单问题复杂化,经济问题政治化,局部问题社会化。通过加强对信访问题的层层排查调处,牢牢把握化解矛盾的主动权,超前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说服一批信访老户息访息诉,消除不安定因素,达到减少重复信访、越级信访和集体上访,维护全区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三)畅通信访渠道,拓展联系群众的新途径。

  要树立大信访观念,确定大信访思路,建立大信访格局,形成方方面面共同重视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强大合力。一是要建立五大机关综合办信访制度。区委、人大、政府、纪检、政法等机关信访部门,定期沟通情况,排查各类问题,制定预案,联手办案,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力度。二是要创造一个良好的信访接待条件。选择一个合适的地点作为群众信访综合接待场所,发挥群体接访优势,让信访人来有地方坐,说有专人听,事有部门办,反馈有结果,不出接待场所就有一个比较满意的答复。三是要扩大视野,把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纳入大信访网络,充分发挥代表和委员联系面宽、层次较高、信息灵和反映人

  民意愿最直接、最真实、最广泛以及做上访群众工作最便捷、最有说服力的优势,化上访为下访,化对立为对话,化消极为积极,使人民信访成为群众向区委、区政府献计献策、参政议政的重要窗口。四是要加大地区信访工作的协调力度。密切与企事业单位的联系,综合治理,联手办信访。当前,企业问题社会化已经成为信访工作的一个热点。为此,要积极配合企业做好职工及其家属信访工作,把应由社会承担和解决的问题主动担起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为企业排忧解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强化依法治访,开创信访工作的新局面。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仅靠信访部门是不够的。要采取新形式、新举措,加强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提高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水平,不断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一是要加强同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对那些涉法信访问题以及法律法规对反映和处理程序另有规定的信访事项,可聘请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接待,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共同会商处理疑难信访问题,以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法制化水平。二是要加强同政府法制部门的合作,共同研究制定涉及行政执法投诉和行政复议方面信访问题的接待处理办法,以提高依法治区水平。三是要加强同劳动仲裁机构的协调,建立稳定的工作联系,把涉及劳动纠纷、仲裁等方面的信访事项引导到法定程序去处理。

  另外,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加强信访部门的基础管理。一是要大力加强信访部门的队伍建设,选拔配备素质高、年富力强,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的干部充实到信访部门。二是要改善信访部门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设备,提高办公效率,增强工作实力,更好地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信访工作调研报告(二)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这是建设法治中国对信访工作的基本要求。针对当前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和矛盾,去年中办、中央政法委连续出台多个文件,就改革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作出重大部署。特别是今年行政诉讼法的修订,行政案件的受理获围得到进一步扩大,大量涉及行政行为的信访问题均可导入司法途径依法解决,这对今后进一步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人大信访办作为涉法涉诉信访的主要受理窗口,在处置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下面,结合工作实际,就全市面上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作一些粗浅的分析思考。

  一、基本情况

  二、特点及原因分析

  1、涉法涉诉信访特点

  一是涉及面广。从反映的内容方面看,各政法部门在办案过程的各个环节都出现过信访问题;从个案看,有些信访问题往往涉及多个剖门,包括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既要纠错又要处理到人等。

  二是追诉及反映时间长。如一些有关法院判决、执行及公安机关案件侦查等信访反映,部分超过十年,有的甚至追诉至解放初期。长期上访或缠访的也大多属涉法涉诉信访。

  三是重访缠访问题突出。一是当事人会随着司法程序的逐步推进不断重信重访,二是对终结意见不服持续信访,三是有些当事人在有关单位处访后又反悔重访。在表现方式上主要越级访,特别是进京访;其次对领导或到信访机构进行缠访。

  四是息访息诉难度大。一是对一些时间过长,因客观存在侦查困难或历

  史原因造成资料缺失,当事人又无法提供相关证据的,无法按照当事人的意愿进行查处或改正。二是反映人认定是错案的意识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固化,说服疏导越来越难;三是由于长期上访,反映人的经济状况也影响很大,对给予一定的经济救助要价过高。

  2、原因分析

  政法机关方面:一是信访反映涉及的具体案件,一部分确存在程序或实体上一些瑕疵,虽对案件本身来说无实质性影响,但造成信访人认为案件存在错误的心理导向和找到信访的理由和依据。二是办人情案现象并没杜绝,经办人员利用自由裁量权存在显失公平公正的现象。三是工作作风粗暴、办案拖延推诿以及对复杂问题考虑和处置的简单化极易引发信访问题。

  信访人方面:一是部分群众信官不信法,信访不信法的观念还占主导地位、法制意识不强,法律知识不懂,认为到公检法解决影响不好,只要领导出面才能得到公正公平处理。二是认为走司法途径花费成本高、程序多、时间长,而最终的效果没保证,而上访相简单便捷。三是在情和理发生冲突、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不统一时,老百姓自认为有理的,对政法机关依证据办案的原则不服,容量引起上访。三是在政法机关办案过程中,想通过信访反映甚至借助媒体来影响办案,使问题的处理向有利自己的方面转变。四是对穷尽司法程序后,想通过闹访缠访来达到目的。

  三、若干思考

  1、明确受理范围,坚持把信访问题纳入依法处置轨道。界定受理涉法涉诉信访范围,是保证司法独立,推进依法治理的前提。根据中办有关规定,要严格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实行诉访分离。支持法院、检察院独

  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对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过程和结论不进行干预;将收到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直接交由政法机关按程序处理;对来访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要积极引导至政法机关处理。对政法机关信法终结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不统计、不交办、不通报。

  2、健全工作机制,统一规范办理和处置工作程序。防止多头信访,减少重访缠访,关键要有明确的涉法涉诉信访办理程序。当前工作重点是要健全完善工作制度,统一规范信访案件办理流程,着力抓好入口、处理、退出三个关键环节,确保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能够依法导入、依法及时解决以及有序退出;同时要创新政法部门内部运行、政法部门之间有效衔接、政法机关与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之间的密切协作,以及司法救助、处理违法缠访闹访等五大机制,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3、重视责任追究,保障信访工作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各政法机关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切实落实责任倒查制度,对属于初信初访的,倒查办案人员责任;重信重访的,倒查包案领导和办案人的责任。对新的涉法涉诉讼信访案件,要实行首办责任制,提高首次办结率和一次化解率,把问题解决在初信初访阶段和首办环节,避免形成信访积案。对已办结的案件,各级审判、检察和公安机关要实行评查检查制度。同时要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和实际效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责任制度的落到实处。

  4、强化工作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一是加强行政司法人员的法制教育,特别要强化基层干部的法治意识,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矛盾靠法的工作思路新常态。这也是减少涉法涉诉信访的关键。二是是加强案件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等工作,特别是基层派出所在初侦阶段是否依法规范,是减少当前涉法涉诉信

  访的重点。二是建立逐案评查和定期通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启动内部纠错机制,杜绝决定或裁判文书带错出门。三是推行审判公开。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把能够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四是加强来信来访和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强化源头治理。特别是处理重大复杂、涉及群体事件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时,科学制订解决预案,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五是强化政法机关的内外部监督,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定期沟通信访信息,形成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良性机制,不断形成工作合力。

  5、坚持司法为民,充分发挥大调解作用。要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积极整合各级尤其是公检法司、信访、工青妇等部门资源,建立和完善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相互衔接和多方配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机制,充分发挥大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加强基层联动,尤其引入社会力量的参与,如充分发挥代表、委员工作室的作用等,将纠纷化解工作向前推移、向下延伸。运用调解手段解决问题,定纷止争,是实现社会效果的最佳途径,也是当前解决一些涉法涉诉问题的有效方法。

  6、加强普法宣传,合理疏导涉法涉诉信访。政法机关要结合普法工作,大力加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涉法涉诉信访典型案例,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法律,理性对待纠纷,自觉接受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判决和裁定,促进息诉罢访。信访工作机构在接访中应把释法明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依法应当解决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应坚持有错必纠原则,努力把法律问题解决到位。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听证制度,提高信访问题终结工作的社会公信度。加强对刑事附民事赔偿不到位的被害人、因丧失破案条件和执行条件造成特别困难的上访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与此同时,对经过法制教育和批评劝导,仍然非正常访或者采取极端方式上访的,对长期缠访和闹访,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和影响国家机关办公秩序的行为,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坚决给予打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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